2VM10-50/8压缩机
带150 l油池的活塞式压缩机。曲轴箱与注油器按不同的用量标准处理。
2VM10-50/8活塞式压缩机:150 l曲轴箱与注油器
类别标准用量为每升1.5 ml,曲轴箱采用同一用量;注油器规定为2.0 ml/l。活塞式压缩机 →
处理对象
- 可正常工作的压缩机,无100%磨损的零件,无机械损伤。
- 漏油已消除,滤芯已清洗或更换。
- 处理在压缩机原安装位置进行,压缩机不解体。
处理前后的测量项目
| 参数 | 仪器 | 方法与时机 |
|---|---|---|
| 排气量——单独储气罐的充气时间 | 秒表、经检定合格的压力表 | 从同一初始压力充至同一终止压力,截断阀门须完好。 |
| 空载及带负荷时的输入功率或电流 | 钳形电流表、功率表 | 逐相测量。设备自带的指针式仪表灵敏度不足,不适用。 |
| 固定工作温度下的润滑油压力 | 设备配套、经检定合格的压力表 | — |
| 机架固定测点的振动值 | 测振仪 | 测点位于曲轴主轴承处。 |
| 各级出口空气温度 | 温度计 | 在相同环境温度下测量。 |
用量
| 制剂 | 用量 | 方法与时机 |
|---|---|---|
| “压缩机和轴承用凝胶”——曲轴箱 | 每阶段1.5 ml,按每1 l原用润滑油计 | 油池150 l:每阶段225 ml,3个阶段共675 ml。 |
| 同一凝胶——注油器 | 每1 l注油器用油2.0 ml | 持续400 h。耗油量为0.2 l/h时,用量160 ml。合计835 ml。 |
处理阶段
- 在单独容器中,用加热至50~60 °C的原用润滑油稀释凝胶(1份凝胶兑5~10份润滑油),搅拌至完全溶解,加入已预热的压缩机曲轴箱。累计运行时间起算点
- 第二阶段——与第一阶段相同。累计运行时间8~12 h后
- 第三阶段——与第一阶段相同。再运行8~12 h后
处理后
- 累计运行时间达450 h后,处理结束。
- 排气量以储气罐从0升至8 kgf/cm²及从5升至8 kgf/cm²的充气时间测定。
注意事项
- 不建议处理装有非金属活塞环的气缸活塞组。
- 曲轴箱内润滑油的剩余使用寿命低于30%时,更换润滑油。
- 新压缩机:经曲轴箱分2个阶段处理,经注油器处理200 h。
已处理2ВМ10-50/8的单位
- “格罗德诺玻璃厂”开放式股份公司 · 2004↑ 0.02-0.07mm — 曲轴连杆轴颈直径,179.89~179.96 → 179.93~179.99 mm
- “‘白俄罗斯钾肥’生产联合体”共和国单一制企业 · 2004↓ 1A — 驱动电动机定子电流,16 → 15 A
来源: XADO应用方法,主任工程师I.N.沙赖金。类别标准用量:使用说明书IE-24.6-25612000-005-2008,处理方法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