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Sh压缩机
带25 l油池的空气压缩机。在设备不解体的情况下,经曲轴箱分3个阶段进行处理。
GSh型空气压缩机,油池25 l
类别标准用量为每升1.5 ml;针对该设备,工程师规定的用量为1.2 ml/l。活塞式压缩机 →
处理对象
- 可正常运行的压缩机,无磨损达100%的零件,无机械损伤。
- 漏油已消除,滤芯已清洗或更换。
- 在原安装位置进行处理,压缩机不解体。
处理前后的测量项目
| 参数 | 仪器 | 方法与时机 |
|---|---|---|
| 排气量——储气罐由0充气至3.0 atm的时间 | 秒表 | 截断阀完好时。 |
| 空载运行时的瞬时功率和各相电流 | 钳形电流表、功率表 | — |
| 正常工作负荷下的瞬时功率和电流 | 钳形电流表、功率表 | 输出压力固定时。 |
| 油泵输出的润滑油压力 | 经检定合格的设备配套压力表 | 油温固定时。 |
| 机架固定测点的振动值 | 测振仪 | 宜选在曲轴主轴承处。 |
用量
| 制剂 | 用量 | 方法与时机 |
|---|---|---|
| 压缩机和轴承用凝胶 | 每个阶段每1 l原用润滑油加注1.2 ml | 油池25 l:每阶段30 ml,3个阶段共90 ml(10支包装软管:3 + 3 + 4)。 |
处理阶段
- 在单独容器中,用加热至50~60 °C的原用润滑油稀释凝胶(1份凝胶兑5~10份润滑油),搅拌至完全溶解,然后加入暖机后的压缩机曲轴箱。累计运行时间起算点
- 第2阶段:按第1阶段方法进行。累计运行时间达8~12 h后
- 第3阶段:按第1阶段方法进行。再经过8~12 h运行时间后
处理后
- 累计运行时间达到450 h后,处理完成。
- 重复全部测量,并与初始测量值对比。
注意事项
- 装有石墨和Flubon(减摩聚合物复合材料)活塞环的气缸活塞组,不进行处理。
- 新压缩机或磨损不超过10%的压缩机,分2个阶段处理,而非3个阶段。
- 电气参数仅用数字式仪器测量:设备配套的指针式仪表灵敏度不足。
来源: XADO应用方法,主任工程师I.N.沙赖金。类别标准用量:使用说明书IE-24.6-25612000-005-2008,处理方法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