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VM4-24/9压缩机
两级压缩机,润滑系统分开:曲轴箱,以及经注油器润滑的气缸活塞组件。两个通道均进行处理,用量分别计算。
带十字头和注油器的2VM4-24/9活塞式空气压缩机:经曲轴箱和注油器处理
类别标准用量为1.5 ml/l。XADO工程师针对该机器规定为1.2 ml/l,并增加了第二个通道——注油器,该类别的处理方法中未包含此通道。活塞式压缩机 →
处理对象
- 可正常运行的压缩机,无磨损达100%的零件,无机械损伤。
- 漏油已消除,滤芯已清洗或更换。
- 在设备原安装位置进行处理,压缩机不解体。
处理前后的测量项目
| 参数 | 仪器 | 方法与时机 |
|---|---|---|
| 排气量——单独储气罐的充气时间 | 秒表、经检定合格的压力表 | 从同一初始压力充气至同一终止压力,切断阀门须完好。 |
| 空载运行及带负荷运行时的输入功率或电流 | 钳形电流表、功率表 | 逐相测量。设备自带指针式仪表不适用——灵敏度不足。 |
| 固定工作温度下的润滑油压力 | 经检定合格的设备配套压力表 | — |
| 机架固定测点的振动值 | 测振仪 | 测点位于曲轴主轴承处。 |
| 各级出口空气温度 | 温度计 | 在相同环境温度下。 |
用量
| 制剂 | 用量 | 方法与时机 |
|---|---|---|
| “压缩机和轴承用凝胶”——曲轴箱 | 每阶段按每1 l原用润滑油加1.2 ml | 油池容量100 l:每阶段120 ml,3个阶段共360 ml(40支,每支9 ml)。 |
| 同一凝胶——注油器 | 每1 l注油器用油加1.2 ml | 在200 h内随耗油分次加注。按耗油量0.1 l/h计,即20 l油和24 ml凝胶。 |
处理阶段
- 在单独容器中用加热至50~60 °C的原用润滑油稀释凝胶(1份凝胶兑5~10份油),搅拌至完全溶解,加入已预热压缩机的曲轴箱。累计运行时间起算
- 第二阶段按第一阶段方法进行。累计运行8 h后
- 第三阶段按第一阶段方法进行。再运行8 h后
处理后
- 自第一阶段开始累计运行450 h后,经曲轴箱的处理结束。
- 按全部项目重复测量,并与初始测量值比较。
注意事项
- 装有石墨及Flubon(减摩聚合物复合材料)活塞环的气缸活塞组件不进行处理。
- 新压缩机或磨损不超过10%的压缩机分2个阶段处理,而非3个阶段。
- 新压缩机:经曲轴箱处理2个阶段,经注油器处理50 h。
- 无注油器时,仅经曲轴箱进行处理。
已处理2ВМ4-24/9的单位
- “科穆纳尔”生产联合体 · 1999↓ 20% — 转速750 r/min时的油温,60 → 48 °C
来源: XADO应用方法,主任工程师I.N.沙赖金。类别标准用量:使用说明书IE-24.6-25612000-005-2008,处理方法1。